住院须知

 1、请自备个人生活必需品入院;

 2、请提供本院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。

 3、注意维护病区环境整洁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废弃物、不向窗外倒水,私人物品按规定放置;

 4、请保持病区安静,不要大声谈笑、吵闹,家属与陪客不要在病室内喝酒,看电视请调低音量,在规定的就寝时间按时就寝;

 5、病人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院者,请取得经管医生同意,外出期间病人安全由病人自己负责;

 6、院职工一律身着工作服、配带胸牌服务,病人有权拒绝未着工作服、未配带胸牌人员的服务;

 7、本院严格禁止收受"红包",请您和您的家人给予配合和支持,不要向医务人员赠送"红包"及礼物。如有医务人员索取"红包"暗示,请向医政处举报;

 8、维护您财物的安全,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到医院,现金、手机等请随身携带,防止丢失;

 9、请注意安全,走动时,需有家属在旁看护,以免发生意外。并请保持地面干燥,以免滑倒;

 10、请爱护医院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为防止火灾隐患,请不要自带电器(如电饭煲、电炉等);

 11、病区禁止吸烟,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及法定违禁品,勿带宠物入院;

 12、请节约用电,空调开启期间关好门窗。

 注意事项:

 1、黑龙江地区夏季高温,注意防晒;冬天天气寒冷,多带衣服,来院前先收听天气预报;

 2、谨防医托。火车站和汽车站前医托较多,下车后不要轻信他人,谨防上当;

 3、拥挤的公交车上小偷较多,注意随身物品以防丢失;

 4、乘坐公交车前门上车、后门下车,并备好零钱。下车后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;

 5、当您决定来就医之前,向医院咨询并详细记好乘车路线及联系电话;

 6、带全自己的病历资料,记住自己曾用药物的药名,不要自己随便描述;

 7、如果需要化验,需先问清医生是否空腹,在不清楚的情况下,患者最好不要吃早饭,到医院抽血化验后再进食,以免耽误时间;

 8、不要随身携带过多现金,可以将现金存在银行卡,带银行卡和少量现金就医。哈尔滨提款机和银行都比较方便,并且本院可以直接刷卡;

 9、就诊时请将自己症状详细告知医师,详细问清药物的用法以及用量,规则服用药物及充分休息。出院时,向医院索取诊断书及联系方式,以便随时联系。

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1号(南岗分局旁)
0451-51818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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